看過許多公關公司或是廣告公司常在第一時間否認找自己找的行銷代言人,殊不知代言人跟自己是站在同一條船上。代言人一旦被放逐,找他代言的公司想必也不會過得多好。危機爆發時是得到最多關注的時候,請把握這個當下將選情逆轉回來。也要記住,拉一把代言人他好你也就好囉!
以下引用廣告小妹的觀點,值得參考:
《妮妮的果汁》.歐陽妮妮今日上新聞被罵(怎麼感覺她每天都被罵),原因是她寫了篇業配文,推薦一瓶要價台幣 230,一天要喝六瓶共計 1320 元的冷壓果汁。網友驚呼:「一個月光是喝果汁就要喝掉四萬多,只有好野人才喝得起啦!」。.呃,大...
Posted by 廣告小妹 AdFan on Friday, September 4, 2015